【午集下】【禾字部】 【集韻】遙切,音標。稻苗秀出者。 又【集韻】弭沼切,音渺。禾芒。 【宋書·律志】秋分而禾䅺定,䅺定而禾孰。律之數十二,故十二䅺而當一粟,十粟而當一寸。 【註】禾穗芒也。考證:〔一粟而當一寸。〕 謹照宋書律志原文一粟改十粟。
祭祀.作灶.馀事勿取
诸事不宜